枕山海提示您:看后求收藏(33小说网www.litemusicfm.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打开游戏内置的直播功能后,若娜就读取了自己的存档。

清晨的哥谭没有别的城市那样朦朦胧胧的晨光,也看不到初生的朝阳,这座城市一年四季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被压抑的灰色笼罩,令人喘不过气。

一个看起来不过十八九岁的少女敲开了威尔逊的家门,他拧开门锁,满脸的起床气。

“你是——”

“您好,叔叔。我叫若娜,若娜·威尔逊。”少女怯怯地抬头,飞快瞄了他一眼后再度垂下,用又细又轻的声音说:“我是约翰·威尔逊的女儿,您还记得我吗?”

莫德·威尔逊对这两个名字都没有印象,但并不是很怀疑对方的话——他在哥谭经营这一家小娱乐公司,时常有见都没见过的穷亲戚过来投奔。

原本他都会让这些穷鬼滚蛋,可这次……

眯起眼仔细审视了几遍外形颇好的少女,莫德暗自在心里点头:打扮土是土了点,但底子好,化化妆应该还不错。

正好他有件事需要用到个小美人。

将小美人请进来,细细盘问,得知对方父母早亡举目无亲在外流浪多年,机缘巧合之下才得知自己这个“叔叔”的存在。莫德心里愈发满意,准备妥当后就安排若娜参加了一场酒会。

【主播这样不行,我记得韦恩喜欢成熟优雅的大姐姐,狗头jpg】

因为标题足够吸引人,直播间陆陆续续有了几个观众。

【同意前面,上次我在蝙蝠侠面前假装崴脚被无视了。】

【主播是新人吧,韦恩全家桶都不喜欢小白花来着。】

【小白花超人比较喜欢,但还是没有事业型女强人有优势。】

【哥谭甜心出来了,祝主播别死得太惨……】

《d与之恋》已经发行了一段时间,尽管每个存档的数据都会随机生成,但主要人物的性格和经历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加上无数玩家以身试毒,目前圈内已经总结出了不少“游戏秘籍”。

比如某位角色会固定在某一时间出现在某一地点,比如他们偏爱哪种性格的攻略者。

若娜在搜集资料的时候自然也看到了这些,可按部就班的攻略实在缺乏乐趣和刺激,她偏偏要反其道行之。

整场宴会的焦点现身了,弹幕飘过一句“虽然我没有成功攻略过你但你依然是我的白月光”,足以看出这位韦恩全家桶的领军人物的攻略难度。

他是一块被装点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七零宠婚小娇妻[穿书]

七零宠婚小娇妻[穿书]

夏挽歌
文案:1江月薇死后才知道自己是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丈夫早就移情别恋,以她不能生育为借口逼她离婚好跟小三长相厮守重来一世,她手持男人跟小三缠绵悱恻的情信冷笑:离婚可以,净身出户你别无选择!2蒋正华长年在外出任务,稳定下来后想把妻子接到部队以求结束分居两地,可人还没回家就先收到了妻子提出离婚的信件后来才得知她离婚是因为爱上别的男人离婚可以,既然你们是真爱,那就应该在牢房里见证3离婚那日,江月薇和蒋正华两
玄幻 连载 47万字
我的传奇日志

我的传奇日志

摆渡翁
一次成功的器官移植,让深受病痛折磨的林一获得了健康的身体,崭新的人生,只是这和他想的人生好想不太一样。 纲手:“亲爱的!我不想当这个火影,只想和你在一起!” …… 带土:“难道我要活在他的影子当中吗?” …… 路飞:“有那个家伙在!我还怎么当海贼王?” …… 索隆:“我一定会成为世界第一剑豪!如果没有他在……” …… 、、、…… 一场奇妙的旅程,穿梭在各个世界,留下了无尽的传说。 林一:“我想做个
玄幻 连载 54万字
淫魔同窗会

淫魔同窗会

小肥猪
某女子高中的书道部,前辈们还继续着那种妖艳的仪式。无论是运动部,书道部时常都会同时举行合宿集训,那时老师们都会只眼开只眼闭议她们开心地游玩。例如用笔沾水在后辈的背后写字,任何文字也可以,只是冰冷的笔尖在背后刺激觉得好玩而已。后辈们窃窃偷笑的声言使她们有一种特别的快感,所以才不停地在她们背上写字。“青柳随风摇曳满眼尽是春意”去年夏天约合宿中,三年级的真砂在二年级的惠珍背后写上这道诗,最初只是打算写一
玄幻 连载 4万字
九叔:手搓雷电,你当成雷劫?

九叔:手搓雷电,你当成雷劫?

风流小书呆
穿越至僵尸横行的世界,我成为了九叔的第三位门徒。 灵气匮乏,难以修炼?无需畏惧,我有无敌的金手指。 雷灵之躯:万般法术皆可轻易掌握。 破妄神瞳:可演化为天眼,洞穿一切虚幻,妖魔鬼怪无处藏身。 逆天悟性:任何道术皆能化繁为简,纯化至极。 九叔自豪道:“看见那位小天师了吗?那是我徒儿!” 任婷婷深情款款:“你不可以丢下我一个人。” 一休大师建议:“小天师,我这徒弟菁菁十分乖巧,如果你不介意,让她成为你
玄幻 连载 49万字
穿书:为了回家而成为主角这件事

穿书:为了回家而成为主角这件事

再开山
因为一句口嗨而意外穿越一本自己看过的烂俗小说? 还是在和自己同名同姓的小人物左元平身上? 终极舔狗,至死都还在舔? 这怎么能受得了? 男女主角祝你们锁死!我先润了可好? 于是,叛逆系统降临,每一次进行与原书剧情相悖的决定时都会获得奖励。 啥?想回家先变强? 既然这样,那主角该换我来当了吧?
玄幻 连载 66万字
拼命三郎

拼命三郎

古灵
她可是顶港有名,下港有名声,鼎鼎大名的沙三小姐耶!追她的苍蝇、蜜蜂可是用网子抓都抓不完、用拍子打都打不尽,她怎幺也没想到,才仅仅见过他三次,她她她…居然就被他那可爱的笑容和酒窝煞到了,还誓言非要
玄幻 完结 7万字